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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通义佚文卷四:氏姓上 其二十六 东汉 · 应劭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九
鱼氏。
宋桓公目夷字子鱼,贤而有谋,子孙以字为族(《广韵》九《鱼》,《通志·氏族略》,《通鉴注·晋纪》二十云:「宋公子鱼之后,以王父字为氏。」)
风俗通义佚文卷四:氏姓上 其七十三 东汉 · 应劭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九
萧氏。
乐叔以讨南宫万御说之功,受封于萧,列附庸之国。
相国萧何,即其后氏也(《广韵》三《萧》)
复申杜元凯 西晋 · 段畅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八
案《春秋》,僖公九年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故曰子。
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
传发宋公,而因释王,在丧未葬,称「在丧」,葬讫卒哭,已除衰麻,故不复名「在丧」,此诸侯除服之证也。
案《礼记》,诸侯元子既葬,见于天子,曰「类见」:将嗣父位,除丧见王,以受瑞命,由嗣而见,故曰「类见」。
于是天子礼之太庙,赐以命服,此诸侯不以麻终三年之证也。
《杂记》,麻者不绅,执玉不麻,麻不加于彩。
诸侯既卒哭即位,则有聘享朝会之礼,既执玉服彩,不宜复以服麻,故云衰麻服缟素;
缟素之制,可以杂于吉也。
此除衰麻谅暗之文也。
《丧大记》云:「君既葬,王政入于国,既卒哭而服王事。
大夫士既葬,公政入于家,既卒哭,弁绖带,金革之事无避也」。
然则大夫士皆以衰麻终三年,故虽卒哭,称弁绖带,以服金革之事。
诸侯以上,卒哭除衰麻谅暗,故特不言弁绖,此诸侯衰麻除之证也。
又《春秋》鲁隐公元年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赗。
《左传》曰:「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
既卒哭除服谅暗,此为免丧之后来吊,故曰吊生不及哀:此诸侯卒哭除衰之证也。
文公元年天王使毛伯来赐公命。
《公羊传》曰:「命者何?
加我服也」。
贾逵以为诸侯逾年即位,天子赐以命圭,合瑞为信也。
然则皆得行吉礼。
文公元年公孙敖如齐。
《左传》曰:「穆伯如齐,始聘焉,礼也」。
凡君即位,卿出并聘,践修旧好,要结外援,好事邻国,以卫社稷也。
僖公之丧未三年,嫌于不可以接吉事,故《传》发明大义,以正诸侯之礼也。
春秋》襄公十五年冬十一月晋侯周卒;
十六年正月,葬晋悼公
三月公会晋侯于溴梁。
《左传》曰:「葬晋悼公平公
即位,改服修官,烝于曲沃,与诸侯宴于温,传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
诸侯五月而葬,今晋悼三月便葬,遂合诸侯燕会,使大夫歌舞,皆非丧礼也。
羊舌𦠜、祁奚、韩襄,皆晋之贤大夫也,平公尚幼,宰传相之,命诸贤付幼君,而若此者,盖继好讲信,谋事补阙之大者,故传其行事也。
晋子墨衰绖征秦,遂墨衰以葬,书春秋时卒哭之后,御军甚多,无衰墨文明其服也。
弁绖金革,礼所权许,皆为救危亡者也。
哀公五年秋九月,齐杵臼卒,六年《公羊传》曰,除:「公之丧,诸大夫皆在朝」,又「理会于陈乞之家」,明其皆免丧,无复所制也(《通典》八十。)
御说 南宋 · 吴如愚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八三、《准斋杂说》卷上
达巷党人称夫子曰「大哉」,不可谓不知夫子者,且言「博学而无所成名」,是叹美夫子所学之博,不可以一善称之也。
唯其莫可得而名,所以无所成名耳,非谓惜其不成一善之名也。
详其言意,即夫子称尧之「大哉荡荡乎,民无能名焉」之意。
夫子闻其言,乃谓门弟子,有「吾何执,执御乎,执射乎」之语。
夫射御皆艺也,苟可以成名,无不可者,夫子胡为独以「吾执御矣」终之,岂夫子果欲亲执御以成名乎?
况执御一艺耳,而初非成名之事也,谓圣人以之而成名,岂知圣人者哉!
当知执射则不免于放纵,执御则不可以放纵,圣人以执御为言,盖其心常操而存,终不为名而有所放纵也。
观圣人之言,可以求其言外之旨哉。
至如夫子之论富,谓「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是明富之不可求也。
如不可求,从吾所好,以此章执御之言详之,则知夫子之所好独在于执御,厥有旨也。
大禹之戒曰:「予临兆民,凛乎若朽索之驭六马」。
是即夫子执御之意也。
尧兢兢,舜业业,汤慄慄,文王翼翼,前圣后圣,其揆一也,此戒谨恐惧所以为圣人之至要欤!
道门通教必用集序录 南宋 · 吕太古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八三
慕道之初,必求标准,发愿持戒,经训具存。
自汉及今,扶宗立教,人天师表,皆可模范。
故立《矜式篇》第一:《太上出家经训》、《历代宗师略传》。
童蒙入道,应和居先。
起自启堂,讫于辞圣。
皆可赞颂,著于经科。
点授之初,可无善本。
故立《词赞篇》第二:《步虚词及赞颂》、《祝诸品真文符简》、《五方消灾真文》、《十二愿念》。
童子长成,教习音韵,单声诵念,赞助行持。
传闻舛差,蹈袭芜鄙。
悉加釐正,俾就谨严。
故立《赞咏篇》第三:《五方卫灵咒》、《五劫生尸章》、《外坛赞咏》《、法桥文》、《为亡者归依三宝忏罪两章》、《安慰亡者并奉送文》。
旧本《步虚篇》第四,今删《出步虚添鍊教启奏篇》:《关奏启白》、《上御案香》、《祝香后入意》《、启坛文》、《黄箓斋祝香后文》、《宿启白五师文》《、建坛发炉》、《启斋五师前启师》、《黄箓为国三时告师》、《本命经文》、《真武经文》、《安宅经文》。
简之初,必由赞佐,内外法事,非止一条。
文或未安,本多误。
初步宜谨,择善而从。
故立《职佐篇》第五:《三日叹经文》、《黄箓启散忏悔》、《消灾明真忏悔》《、开五方文》、《三度召请文》、《咒食仪沐浴仪》。
举扬之职,分司威仪。
节奏详明,音韵典雅。
广成著述,专立为科。
必得其人,以动众听。
故立《赞导篇》第六:《杜天师赞道仪序》、《开坛仪轨》、《宿启仪轨》、《行道仪轨》《、诸忏举方》、《转经仪轨》、《斋堂仪轨》、《言功设醮仪轨》。
古称威仪,今号都讲。
一坛节奏,同著前篇。
敕水戒严,启经赞述。
皆为紧要,尚多讹误。
故立《威仪篇》第七:《敕坛仪》、《九时引经文》。
高功之任,道德威仪。
檄召存思,百灵咸听。
各有仪注,考诸前人。
集为一篇,以备讲究。
故立《精思篇》第八:《发奏诀法》、《白事说》、《升坛关奏说》、《朝夜出户入户咒《、》礼师存念法》、《鸣法鼓说》、《步虚命魔存思法《、》诵经静念诀》、《开经蕴咒四首》、《出官精思存神诀》、《宣章读太清御说并歌》、《印章七元符并说》、《通天门符聚散形并咒》《伏章步斗图并歌》。
右八篇皆从道教经科及历代宗师、近世知名之士,参详考究,集为一编,不敢少有臆说,以误后贤。
秘为一家之私,则非通论。
爰锓诸木,与同学共有,为传道度人指教之须。
吾侪勿以轻授白衣之徒,自取悔吝。
盖此集稍似详备,彼必弃业背本,从事于斯,他日败亡,不无谤怨。
其如老庄玄虚之学,金丹养鍊之方,奉道之家,人人有分。
非此道之在世,系乎朝廷科制也。
通识之士,必以斯言为然。
嘉泰辛酉季夏中浣江原鹤林道士吕太古书。
按:《道门通教必用集》卷首,正统道藏本。
管仲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栾城后集》卷七、《历代名贤确论》卷一八、《唐宋名贤确论》卷二
先君尝言:管仲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以桓公伯,孔子称其仁,而不能止五公子之乱,使桓公死不得葬。
曰:「管仲盖有以致此也哉」!
管仲身有三归。
桓公内嬖如夫人者六人,而不以为非,此固嫡庶争夺之祸所从起也。
桓公之老也,管仲桓公为身后之计,知诸子之必争,乃属世子宋襄公
夫父子之间,至使他人与焉,智者盖至此乎?
于乎,三归六嬖之害,溺于淫欲而不能自克,无已,则人乎!
《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四方且犹顺之,而况于家人乎?
《传》曰:「管仲病且死,桓公问谁可使相者,管仲曰:『知臣莫若君』。
公曰:『易牙何如』?
对曰:『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
公曰:『开方何如』?
曰:『倍亲以适君,非人情,难近』。
公曰:『竖刁何如』?
曰:『自宫以适君,非人情,难亲』。
管仲死,桓公不用其言,卒近三子。
二年而祸作」。
夫世未尝无小人也,有君子以间之,则小人不能奋其智。
《语》曰:「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
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
岂必人人而诛之?
管仲知小人之不可用,而无以禦之,何益于事?
内既不能治身,外复不能用人,举易世之忧而属之宋襄公,使祸既已成,而后宋人以干戈正之。
于乎殆哉!
昔先君之论云尔。
五伯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栾城后集》卷七、《历代名贤确论》卷二三、《唐宋名贤确论》卷三、《名世文宗》卷二九、《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一九九
五伯,桓、文为盛。
然观其用兵,皆出于不得已。
桓公帅诸侯以伐楚,次于陉而不进,以待楚人之变。
楚使屈完如师,桓公陈诸侯之师,与之乘而观之。
屈完见齐之盛,惧而求盟。
诸侯之师成列而未试也,桓公退舍召陵,与之盟而去之。
夫岂不能一战哉?
知战之不必胜,而战胜之利不过服楚。
全师之功,大于克敌。
故以不战服楚而不吝也。
晋文公以诸侯遇楚于城濮,楚人请战。
文公思楚人之惠,退而避之三舍。
军吏皆谏,咎犯曰:「我退而楚还,我将何求?
若其不还,君退臣,曲在彼矣」。
师退而楚不止,遂以破楚,而杀子玉
使文公退而子玉止,则文公之服楚亦与齐桓等,无战胜之功矣。
故桓、文之兵,非不得已不战。
此其所以全师保国无敌于诸侯者也。
宋襄公,国小德薄,而求诸侯,凌虐邾、郐之君,争郑以怒楚,兵败身死之不暇,虽窃伯者之名,而实非也。
其后秦穆公东平晋乱,西伐诸戎;
楚庄王克陈入郑,得而不取。
皆有伯者之风矣。
穆公杞子之计,违蹇叔而用孟明,千里袭郑,覆师于殽,虽悔过自誓,列于《周书》,而不能东征诸夏以终成伯业
庄王使申舟聘齐,命无假道于宋。
知必死,而王不听,宋人杀之。
王闻其死,投袂而起,以兵伐宋。
围之九月,与之盟而去之。
号能服宋,然君子以为此不假道之师也。
齐灵公、楚灵王之所为,王亦为之,而尚何以为伯乎?
于乎!
此二君者皆贤君也,兵一不义而几至于狼狈,不能与桓、文齿,而况其下者哉!
故朔方节度掌书记殿中侍御史昌黎韩君夫人京兆韦氏墓志铭803年1月 中唐 · 李翱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三十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夫人姓京兆韦氏。
尚舍御说之次女也。
年十三。
执妇道于昌黎韩府君讳弇
自后魏尚书安定桓王六世生礼部郎中云卿
礼部实生府君
进士及第。
方节度掌书记
秘书省校书郎
累迁殿中侍御史
贞元三年
吐蕃乞盟。
诏朔方节度使即塞上与之盟。
宾客皆从。
其五月
吐蕃不肯盟。
殿中君于是遇害。
时年三十有五。
夫人始年十有七矣。
有女子一人。
其生七月而孤。
夫人之母前既不幸矣。
夫人以其女子归于其父。
弗数年。
其父又不幸。
夫人泣血食贫养其子。
有道自慎于嫌。
节行愈高。
虽烈丈夫之志不如也。
犹有董氏姊。
继衣食仁之焉。
不数年。
董氏姊又不幸。
夫人于是天下无所归托矣。
殿中君从父弟
孝友慈祥。
贞元十六年
以其女子归于陇西李翱
夫人从其女子依于李氏焉。
降年短命。
三十有二。
贞元十八年八月甲辰
卒于汴州开封新里乡之某村。
其明年正月辛酉
陇西李氏以其丧葬之于陈留县安丰乡冈原。
殿中君之先葬于河阳
惟君之没。
不得其丧。
夫人是以不克葬于河阳
而独坟于陈留
弗克祔于殿中君之族。
而依于女子氏之党。
以从女子之怀。
权道也。
且将有待也。
殿中君文行甚修。
位甚卑。
没于王事。
初礼部君好立节义。
有大功于昭陵
其文章出于时。
而官不甚高。
殿中君又无嗣。
尝闻诸君子曰。
位不称德者有后。
礼部君曷为然哉。
于是叙其孤女之悲。
以志于墓门。
铭曰。
女子之生兮七月而孤。
所恃者母兮夫何辜。
天苍苍兮不回。
生几时兮终日哀。
诗河广次章 南宋 · 彭龟年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八、《永乐大典》卷一一九○三
刀,小船也。
不容刀,言河之小也。
小则易渡。
崇,终也。
行不终朝而至,言近也。
意犹前章。
夫人之不往,义也。
宋襄公当如之何?
有千乘之国,而不得养其母,则人之不幸也。
刘向《说苑》载襄公太子,请于桓公曰:「请使目夷目夷襄公庶兄也。)」。
公曰:「何故」?
对曰:「臣之舅在卫,爱臣,若终立,则不可以往」。
襄公欲往来而至于逊国,不忍忘其母也。
欲见母而告父以见舅,不忍伤其父也。
襄公者,可谓孝矣。
母念其子,子念其母,出于天性之至爱。
然皆止于义而不敢踰焉,可不谓善处母子之变乎?